释义 |
法律分析: 分管部领导姜万荣同志召开各单位一把手会议,强调要将中央部门带头“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严控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工作落实。今年5月初,财务部门向机关司局印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强调每笔支出都要精打细算,讲求绩效,并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对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引导各单位对地点相同、对象重叠、内容相近等公务活动进行整合,积极采取视频、电话、网络等新型方式开展会议、培训等活动。在此前预算压减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差旅费、会议费压减40%以上,培训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压减50%以上,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