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贷认房政策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对二套房的认定,由“认房不认贷“改为”认房又认贷“,即名下无房,且从来没有申请过贷款的,才能认定为首套房,名下有房,或是曾经申请过贷款的,都被统一划归为二套房。 2、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六成且最高可贷60万元,贷款政策有所收紧。 3、贷款期限有所调整,贷款期限由原来的最长可计算至借款申请人70周岁,缩短至65周岁; 4、月还款额上限,由不超过50%改为不超过月收入的60%; 5、申请公积金的年限改为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而以往的门槛是1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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