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 事故责任认定书 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 事故认定书 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 人身损害赔偿 ,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 交强险赔偿限额 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 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 伤残赔偿金 、 精神损害抚慰金 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