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如何起诉离婚的呀? |
释义 | 起诉离婚的程序具体如下: 1、当事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并且提交结婚证、身份证以及感情破裂相关证据; 2、法院立案; 3、送达传票; 4、开庭; 5、调解; 6、审理; 7、宣判。 一、丈夫被判刑,起诉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丈夫被判刑起诉离婚需要下列程序: 1、原告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立案后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进行答辩; 5、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二、孩子多大男方不允许起诉离婚 在孩子一周岁以内的,不允许男方起诉离婚,但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或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可以提出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具体流程如下: 1、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3、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4、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5、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6、开庭审理。 三、请问离婚一方不签字怎么办? 离婚一方不签字可以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撰写起诉书; 2、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3、法院审查并受理; 4、开庭审理; 5、法庭调查; 6、法庭辩论; 7、法庭调解; 8、宣判。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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