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对外省返回人员要求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入境人员 对所有从我省口岸入境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解除集中隔离后,入境人员由各市(州)闭环接回当地继续实施7天居家隔离,经我省返回外省的入境人员应闭环送至机场、车站,并提前告知目的地入境人员信息和乘坐交通工具信息。所有入境人员在集中隔离期第1、4、7、10、14天,以及居家隔离期第2、7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其中集中隔离期第14天和居家隔离期第7天核酸检测,应采集2份鼻咽拭子,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 从省外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来(返)川人员或受邀入川团队,凡到达我省时入境时间不满21天的,应由属地闭环接送至居家隔离场所,实行居家隔离直至满21天;没有居家隔离场所的,由当地指定隔离酒店进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实行2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采用双采双检。 国内人群 低风险地区的来(返)川人员,持国家防疫健康信息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其他省(区、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落实了信息互认机制和规则的健康码绿码可自由通行,不得采取集中隔离管控、劝返等措施。国内出现本土疫情后,各地应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国内本土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试行)》(川疫指办发〔2020〕27号)要求,及时发布健康提示,做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和信息报告。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实行居家隔离直至离开风险区满14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每3天完成1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采用双采双检。隔离期间,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在核酸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要求离开时持有规定时间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各地应按照其规定范围、规定时间进行人员排查和核酸阴性证明查验。对14天内有疫情发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人员,进行社区排查和交通关口排查,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报告的应在24小时内就近完成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纳入社区管理,健康监测至离开疫情发生地满14天为止。 法律依据: 《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五、规范入境人员管理。对从我省口岸入境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措施,集中隔离期间第1、7、14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核酸检测应至少采用2种试剂平行验证(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并进行1次抗体检测(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不进行抗体检测;已进行抗体检测的,其结果不作为医疗筛查和诊断依据)。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各地应闭环接回(返回外省人员应闭环送至机场、车站),由社区严格落实7天内居家健康监测,于解除隔离后次日和第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在其他省份完成14天集中隔离、未完成7日居家健康监测的入境来(返)川人员,须实行7日居家健康监测,于抵达目的地后次日和第7日各完成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外出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促进国内人群有序流动。低风险地区的来(返)川人员,持国家防疫健康信息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其他省(区、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落实了信息互认机制和规则的健康码绿码可自由通行,不得采取集中隔离管控、劝返等措施。国内出现本土疫情后,各地应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国内本土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试行)》(川疫指办发〔2020〕27号)要求,及时发布健康提示,做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和信息报告。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跨地区流动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纳入社区管理,在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应立即接受核酸检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