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主要职权有哪些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若是人数较少、规模较小可以不设立董事会。 一、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抽逃出资、虚假出资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如下: 1、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3、经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4、法定代表人,在法律层面上,法定代表人行为等同于公司行为,是公司意志的具体体现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长或经理担任,在法律层面对公司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 5、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二、公司必须设立的组织机构有哪些 公司必须设立的组织机构有: 1、有限责任公司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必须设立股东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2、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三、公司应设立哪些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通常应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作为主要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不设董事会,仅设一名执行董事即可。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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