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强拆赔偿怎么算 |
释义 | 房屋强拆进行行政赔偿的处理: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是什么 程序包括提出赔偿申请、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赔偿的请求人在要求赔偿的时候,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根据所受损害的不同,索赔人可以同时提出几项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无罪释放国家会怎样赔偿 无罪释放国家的赔偿标准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国家赔偿与无罪释放的解释如下: 1、国家赔偿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2、而无罪释放是很典型的公职工作人员伤害人身权的表现,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 三、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与处理是怎样的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收到行政赔偿申请书后,要进行受案前的初步审查,如果经审查认为该申请书符合行政赔偿条件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决定受理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且应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履行赔偿义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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