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抵押? |
释义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除法律规定,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的房屋外,其他房屋可以抵押。 一、哪些情形下抵押协议无效 (1)抵押存在他人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无效。虽然当事人仅抵押其自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根据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原则,应视为土地使用权与地面建筑物所有权一并抵押。 如在抵押时地上建筑物已属他人所有,抵押人抵押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2)抵押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抵押无效。 (3)监护人以与被监护人共同共有的财产设定抵押应属无效。法定监护人虽然有权代被监护人履行民事法律行为,但该代理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监护人代替被监护人设定抵押,增加了被监护人的财产被处置的风险,该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因被监护人成年后对该抵押行为不予追认,故应认定监护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为无效合同。 (4)未经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抵押共有物的,抵押合同无效。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二、房改房可以抵押吗? 房改房可以抵押,但是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才可以,其条件一般为:同城抵押、房产价值10万元以上、具有不动产权证且权属清晰等。不符合条件房改房不能进行抵押。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十九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三、民法典如何约定抵押权 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以上所说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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