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中代理人的职责是什么? |
释义 |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作用包括代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协助法院审理案件、宣传法制、监督司法公平。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时间是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具体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中。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特点是基于委托关系、权限由被代理人决定、代理人需具备诉讼行为能力。 法律分析 一、民事诉讼代理人的作用有哪些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作用如下: 1.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应当更好地代为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根据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享有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利。当自己的这些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公民可能会因种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庭参加诉讼活动。 2.律师在民事诉讼中还可以协助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 律师代理民事案件,参与民事诉讼活动,进行调查取证,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事实材料和意见,可以使审判人员得到更全面的案件信息,从而为审判人员正确地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提高办案质量,提供有力的帮助。 3.律师在民事诉讼中能够起到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的作用。 律师不仅要具备拥有多种法律的相关信息,而且还要具有从不同法律角度进行思考问题的能力。 4.律师介入民事诉讼,对司法公平进行直接监督。 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时间在什么时候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时间: 1.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2.《刑诉法》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三、委托诉讼代理人特点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点如下: 1.诉讼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 2.诉讼代理的权限范围和代理事项由被代理人决定; 3.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结语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作用包括:1.代为行使诉讼权利,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2.协助法院审理案件,提供全面的案件信息和意见;3.宣传法制,促进社会主义法治;4.直接监督司法公平。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时间是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刑诉法规定可以随时委托代理。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特点是基于委托关系,权限由被代理人决定,代理人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十六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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