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流程具体如下: 1、第一阶段,用3-5年时间,完善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等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尽快开征独立环保税,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碳和废水排放都将是环保税税目的可能选择; 2、第二阶段,用2-4年时间,进一步完善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和税收政策。扩大环*税的征收范围。如果环保税没有在第一阶段开征,需要在此阶段开征; 3、第三阶段,用3-4年时间,继续扩大环保税的征收范围。结合环保税税制改革情况,进行整体优化,从而构建起成熟和完善的环保税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 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