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怎么续签 |
释义 | 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续租时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某些条件,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 3、租约到期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被出租人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4、租约到期出租人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怎么样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处理方法如下: 1、根据法律和合同,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到期后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符合合同约定或租赁物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2、因此,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到期后返还房屋的,出租人应检查返还的房屋和房屋内的物品是否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以及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期间的各种费用是否已结清,承租人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如果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拒绝返还房屋,但继续使用,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立即腾空房屋并返还房屋,也可以同意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出租人仍可随时终止合同。 二、租赁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续签 现阶段,我国没有租赁合同到期后自动续签的法律规定。但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当时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判断。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也就是说,租赁双方给予对方合理时间后,都可以随时不租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