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拘留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给予拘留的条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拘留一般是犯了很大的错误而执行的一项必要措施,如果拘留一旦是强制性拘留就是非常严重,民事诉讼中就涉及到了强制拘留。但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强制拘留,强制拘留和拘留一样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相关民事诉讼的强制拘留的条件中只要满足其中之一,公安就可以进行强制拘留。所以我们在平常生活中一定遵守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强制执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