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贷款额度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按人、按户限额制度。 1、最高限额: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二手房为70%),其中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2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两倍(40万元)。 2、可贷额度: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15 二、贷款期限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为25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三、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贷款发放当日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四、还款方式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由职工在贷款申请时选择。具体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本息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期数[(1+月利率)还款期数-1] (二)等额本金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贷款本金-已偿还的贷款本金)月利率 五、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在本市城镇购买再交易住房; (三)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四)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所购房原《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六)同意办理住房置业担保或贷款综合保险; (七)所购二手房符合下列条件: 1、产权关系明晰,可在住房二级市场交易的框架结构或砖混结构的成套住宅; 2、房屋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 (八)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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