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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释义
    以下这些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1、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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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