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行政诉讼都公开审理吗?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实行公开审理,是行政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公开审判有两方面的内容: 1、审判活动向群众公开; 2、审判活动向社会公开,允许新闻记者报道开庭审理的情况。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除合议庭评议以外的全部活动,包括法庭调查、辩论、征求原告被告双方意见、宣告判决等,都要公开进行。 审理行政案件一般要实行公开审理,但是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其他法律另有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 二、行政诉讼几审能终结? 行政诉讼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所谓两审终审制是指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才能终结的审判制度。一个行政案件,经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后,如果当事人提起上诉,该行政案件还要由上一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一次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才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两审终审制并不排除对某些行政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