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查看是否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2、将材料递交公租房管理局;3、等初审结果,合格的会公示,不合格的会告知原因;4、再次进行复审,合格的会公示,有异议可实名举报,查明后会告知申请人;5、进入轮候库,这期间,如果有信息变更,需提交材料重新审核。 法律依据: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八条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