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如下: 1、如果在担保中说明借款人不能偿还并负责担保,则为一般担保。借款人不能依法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的,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2、如果担保人没有写上述内容,则为连带担保。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或者担保人要钱,连带保障责任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