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亳州拆迁最新赔偿? |
释义 | 征收土地为亳州市储备地块(规划桐乡路西侧剩余土地)建设用地。其用地范围:北邻济人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高科技深加工项目,东邻规划中的桐乡路,南邻安徽亚珠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西邻济人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高科技深加工项目。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年产值(元/亩)土地补偿倍数安置补助倍数合计补偿标准(元/亩) 耕地190081441800 其他农用地190081441800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类别标准(元/亩) 粮食作物2300 附属物据实补偿 经济作物3450 (三)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被征地土地需要安置农业人口45人,需要安置的劳动力23人,均以货币补偿进行安置。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到亳州谯城区十八里镇园区社区、薛阁街道办事处站前社区(居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市国土资源部门调查确认的结果为准。 从公告之日起,禁止一切抢种行为;抢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抢种的青苗等地上附着物,一概不予补偿。 土地征收争议处理程序: 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次土地征收行为不服的,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可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土地征收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行为的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征收土地的同时要承担居民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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