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写的保证书在法庭上有用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1,双方自愿协商签署的保证书,以及经过公证的保证书,在离婚时均可以做为要求违反保证一方赔偿的证据。 2,保证书中可以双方约定,一方使用家庭暴力时对另一方如果赔偿,或者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受害一方所有等财产惩罚性条款。但是不能含有限制对方人身自由、限制对方行使人身权利的条款。 3,如果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对方使用家庭暴力一方,除非对方主动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行为,否则主张一方需要提供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才得以使用保证书中约定的惩罚性条款要求对方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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