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拍卖房产过户费的钱怎么分配? |
释义 | 拍卖的房产一样是按照二手房的税费来交纳的,具体如下: 一、买方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房产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房产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和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就在200元内。 二、卖方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单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拍卖房产过户存在的问题: 1,拍卖房屋计税价格的确定,容易引起争议。司法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付的成交价款会被用于支付诉讼费用,清偿债务等用途。该笔价款一般不会被用于支付房屋过户税金,因此拍卖的成交价应当视作房屋过户的不含税价格。理论上房屋的计税价格,应根据拍卖成交价结合房屋销售方承担的税种和税率换算得到。如果将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费都计税在内,计税价格多则会比拍卖成交价高约14%。建筑面积、土地性质等因素都会影响换算后的计税价格。相比普通二手房以评估价、合同价、核定价为计税价格,相关换算过于复杂。除非具备财税专业知识,普通纳税人很难理解,容易引发征纳矛盾。 2,与产权登记部门的衔接,容易出现脱节。首先,竞买人拍得房产后,由于法院和房管部门尚未做解封等后续工作,可能出现纳税人缴纳了税费后无法办理过户的情况。其次,经济纠纷按照司法管辖原则归属于对应的法院受理。有的地方法院习惯于在拍卖前,将拍卖房产土地证、房产证予以注销。这就使得计税所依据的房产信息,只能依靠国土局、房管局出具的证明。目前,本地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证明并不规范,随意性较大,存在遗漏关键信息,造成税款流失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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