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登记应具备的条件 |
释义 |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公司应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a、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b、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c、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d、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 e、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新注册的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按规定分期到位)。 (3)股东共同制定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一、公司法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有最高股东人数限制,没有最低股东人数限制,即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应由全体股东签章认可。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首先应有公司名称,同时应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等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原《公司法》要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现新修订的《公司法》并无此要求,只要求有公司住所即可。 二、设立外商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发起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的条件: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外币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发起人认购公司的全部股份;有公司名称、章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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