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如何处理被告破产的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被告破产时,其财产难以满足赔偿需要,此时如何处理成为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其他共同侵权人追偿:如果被告破产后,其他共同侵权人依然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向其他共同侵权人追偿。根据《民法典》第十三条的规定,共同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 2. 申请破产清算:如果被告破产,受害人可以参与破产清算程序,争取获得尽可能多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破产清算的分配顺序为:成本、破产债权、优先受偿债权、一般债权。 3. 向国家赔偿基金申请赔偿:如果以上两种方式均无法获得赔偿,受害人可以向国家赔偿基金申请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国家赔偿基金可以对因国家机关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百零七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第一百八十三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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