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
释义 |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一、收到仲裁委员会通知是什么意思 拿到仲裁开庭通知书,具体情况可以咨询仲裁庭,应当是通知参加开庭。应当制作答辩书并出庭,当企业接到仲裁委发的答辩通知书和开庭通知后,建议如下:第一,主动与申请人进行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第二,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请求当地劳动部门联系沟通,请求他们居间进行协调。第三,如果是必须走到劳动仲裁庭时,主动配合劳动仲裁部门提交答辩书,及参加仲裁庭审。第四,对新进的员工一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且到劳动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劳动仲裁不受理要怎么办 劳动仲裁不受理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需要举证证明当事人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是劳动仲裁的基本前提。当事人在法律要求的时限内申请,并提供了充分证据,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话,当事人可以要求其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以劳动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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