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公司应当登记的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名称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二)住所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司类型 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六)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七)营业期限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但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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