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积金额度调整时间是什么 1、公积金额度调整时间是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按同级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1、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2、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一份; 4、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5、所购住房座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单位出具的职工在所购住房座落城市的工作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6、借款合同及复印件一份; 7、贷款还款凭证或按揭贷款支付凭证及复印件一份; 8、职工本人签署的同意查询其征信信息的《授权书》一份; 9、职工与他人共同借款的,还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职工与配偶共同借款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与未成年子女共同借款的,提供同户籍户口薄或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3)职工与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借款的,还应提供除职工外其他共同借款人签署的《共同借款人提取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