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注册资金不需要实缴。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设立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以看出,出资可以进行实缴,也可以进行认缴,从而注册资金也可以认缴,也可以实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