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 1、民事枉法裁判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区别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1、主体不同: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要件不同: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徇私枉法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二、徇私舞弊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两罪都是特殊主体,都表现为徇私枉法,都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但两罪之间的区别是明显的: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后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行政执法的职权,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的行为;后罪则表现为利用司法职权,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刑事枉法追诉或者枉法裁判的行为。 (3)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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