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农作物被野生动物毁坏之后一般可以向村干部反映问题,再由村干部汇总本村所有的农作物损失情况,然后形成报告逐级向乡、镇、县、市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报告,正常情况下会由市或县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捕捉,并对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给予评估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十九条 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预防、控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