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人员医保待遇标准 |
释义 | 失业人员医保待遇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失业保险断交后再交费还能不能累计 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保险中断了再交还能累计。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保险中断了再交还能累计。失业保险的缴纳情况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中心查询。也可以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下的失业金情况。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 2、个人非自愿失业,开除符合规定; 3、60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 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拿着单位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去交社保的社保中心办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二、失业补助隔多久可以再次申请 失业补助一般超过两年以上可以再次申请。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次数没有限制,但是第二次领取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失业人员在申请补助金的二次领取时,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领取的补助金的时长加上上一次最后领取的时长总和累计不得超过两年以上。二次领取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那么就是必须要交满1年以上的社保,也就说需要缴纳1年的失业保险才可以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用户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但是不超过2年的,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时。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