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先开设银行基本帐户,之后去税务局办理公司的税种核定,核完税后公司就可以正常营业了。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件,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备案。当然还包括纳税人名称、法人代表、地址、登记注册类型、经营范围等。 营业执照的报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直接申报,没有实行税银网络划税、委托代征的纳税人可以自行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税银网络划税; 3、邮寄申报方式; 4、其他申报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外商投资企业,则提供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外资银行、外资保险公司等外资金融企业,则提供银监会或保监会的批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本市范围内迁移企业不需要提供)。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有限公司提供)。 5、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6、单位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7、涉及到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原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或《准予迁出税务登记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8、各投资方的证件复印件(企业提供税务登记证,个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9、涉及外地迁入本市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原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或受理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加盖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表。 11、加盖单位公章的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12、承诺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