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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
释义
    夫妻未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不能要求分割财产;但是有些特殊情况是可以要求分割的。夫妻可以在婚内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财产的归属,例如房产、车辆的归属,该约定系夫妻双方对物权的处分行为,已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婚姻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因此法律规定,夫妻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不得分割家庭财产。但也有例外情形,一个例外是婚内一方转移、藏匿、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等危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个是夫或者妻一方生病,另一方拒绝给付医疗费的。
    一、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有效吗
    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有效。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加上另一方名字的行为,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有均等分割的权利。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综上所述,婚前房产加女方的名字属于有效行为,属于对女方的赠与,加上名字后该房产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夫妻双方协商为原则,若协商不成的,由法院综合各种因素判决。若在分割财产时,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的,被侵权一方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二、发现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1、若是不想离婚,可以请求分割婚内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2、若是已经离婚,可以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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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9: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