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继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
释义 | 过继的孩子上户口需要收养人先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然后由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一、单身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单身收养孩子需要的条件:有抚养能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手续: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 二、收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收养人想要收养子女,必须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收养关系才能成立。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一)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三)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三、想收养一个孩子,怎么找 (一)申请。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二)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询问或调查应当制作询问笔录和调查记录。(三)登记。经审查,符合民法典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人的条件: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3、无子女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5、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6、年满30周岁。夫妻双方7、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被收养人的条件:1、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2、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肠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3、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被收养人已有配偶的须征得其配偶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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