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送达是什么? |
释义 | 留置送达是当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按照法定程序将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一种送达方式。如果受送达人或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文书,送达人可邀请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录拒收原因和日期。 法律分析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拓展延伸 留置送达的法律规定和应用场景 留置送达是指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在诉讼过程中,为了确保诉讼顺利进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其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决定对被告财产进行留置,并通过送达相关通知书告知被告。留置送达的应用场景广泛,例如在财产保全、执行程序等方面都有应用。通过留置送达,可以确保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无法转移财产,保障原告的权益。同时,被告也可以通过留置送达了解到自己所面临的诉讼风险和法律责任。因此,留置送达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实际效果。 结语 留置送达是一种强制措施,用于确保诉讼顺利进行。法院或其他机关可以决定对被告财产进行留置,并通过送达通知书告知被告。这种方式广泛应用于财产保全、执行程序等方面,旨在保护原告权益。同时,被告也能通过留置送达了解自身面临的诉讼风险和法律责任。留置送达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实际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6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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