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问一下,爷爷怎么能把孩子的户口迁到自己的户口下?户口怎么能迁到自己的户口名下? |
释义 | 1、提交相关材料到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2、需要的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户口簿、孩子父亲的户口簿、母亲所在社区的证明、母亲提交的户籍迁移申请。3、按照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因此母亲方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是为了证明迁移人确实是父母的孩子,提交母亲的户口簿是证明户籍在当地具备入户资格,而提交父亲的户口簿是证明孩子的户籍确实是在孩子父亲的户口上。4、注意,以上户籍迁移只能在同类户口或农转非进行,非转农则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我想问一下,爷爷怎样才能把孩子的户口迁到自己的户口下面?怎样才能把户口迁到自己的户口名下? 法律分析:孩子的户口可以上到爷爷的户口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可以相互迁移户口。所以说,你的孩子完全可以落在他的爷爷奶奶的房屋内,也可以与爷爷奶奶落在一个户口本上。一般能不能迁要看情况:1、孩子户口只能跟随爸爸或妈妈的任何一方,但不能报在爷爷、奶奶的名下。如果当事人把自己户口报在父母亲名下,孩子的户口就能随迁。2、父母和爷爷各是独立的的户籍,两个户籍均是公房,在同一社区居住,孩子的户口能否迁到爷爷奶奶处,取决于派出所是否同意。具体的可以到当地派出所,看当地政策是否允许,主要还是看户籍管理的那个部门是否同意,应该是可以的,但是手续会比较繁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在外地能迁户口吗,就是把孩子的户口户口迁到我户口上? 可以的,孩子的户口既可随女方也可随男方。如果需要迁移小孩户口的话,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把孩子户口从母亲转到父亲,去孩子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带上所需的材料,并且遵循特定的办理步骤就可以完成。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妈妈是农村户口,爸爸是城市户口,孩子的户口是爸爸。我想问一下,你现在能把孩子的户口搬到妈妈身边,变成农村户口吗? 法律分析:可以只要满足条件的,和普通迁移户口流程是一样的。但是双方在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户口迁移问题,应该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进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起诉方必须能够证明,孩子的户口随其迁移,对孩子有利。因为没有任何规定,双方在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将孩子的户口迁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我想问一下,孩子的户口是否需要父母双方在母亲户口下迁入父亲户口 孩子户口迁到母亲名下手续如下:1、提交相关材料到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2、需要的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户口簿、孩子父亲的户口簿、母亲所在社区的证明、母亲提交的户籍迁移申请。3、按照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爷爷的户口在农村,3岁的孙子是城市户口,能不能迁到爷爷的户口? 孙子的户口可以从其他地方迁到爷爷户口上,只要符合当地的户口准入政策。但如果是刚刚出生的孩子,一般情况下只能随父亲或者随母亲上户的。新生儿上户规定如下:1、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2、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3、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法律依据:《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五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婴儿的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的申报,办理出生登记。婴儿常住地是指婴儿出生后经常居住的地方。如果婴儿在其母亲的暂住地出生,出生后仍回到其母亲常住地居住时,则可等到随其母亲回到常住地后再申报出生登记,属于这种情况的出生申报,如超过一个月也应准予申报,不应视为违反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条例》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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