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组织信访是否犯罪 对首次非正常上访的人员经劝诫告知后再次非正常上访,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予以警告处罚;对两次非正常上访的人员经警告处罚后再次进行非正常上访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越级走访,或者多人就同一信访事项到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拒不按照《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推选代表,经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的,以扰乱单位秩序、聚众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