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在未经被告同意的情况下录音、录像或拍照被告的行为存在争议。一方面,律师有职业特殊性,需要保护客户权益;另一方面,被告有权利拒绝被录音、录像或拍照。 根据法律规定,未经被告同意,律师录音、录像或拍照被告的行为可能存在侵犯被告的隐私权和肖像权的风险。但是,如果律师认为需要采取这种方式收集证据,可以在取得法院许可后进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一条:“律师应当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信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有权拒绝被录音、录像或拍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五条:“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的讯问、询问、辨认、搜查等活动,应当全程录音、录像或者用其他方法记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就取证方法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 综上所述,律师在未经被告同意的情况下录音、录像或拍照被告的行为可能存在侵权行为,建议律师在必要时向法院申请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