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全款买房后悔,一般是不能退房的,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可以退房: 1、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以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5、房屋质量不符合标准,严重影响使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