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之一不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信用卡遭到盗刷,发卡行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存在证据证明持卡人存在过错。因此,要求持卡人自行承担部分损失不合法。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当事人之一不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签订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六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在保障支付安全的前提下,承担支付风险。 总之,如果持卡人存在过错,例如泄露信用卡信息或者未保管好信用卡等,则可能会限制赔偿责任,但如果持卡人没有过错,则发卡行不应该要求持卡人自行承担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