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分公司负责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释义
    法律分析: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有对外代表分公司进行签约的权利,分公司负责人的签字一般亦对分公司具有约束力。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只有负责人,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9: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