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加班事实? |
释义 | 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应对存在加班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1、能证明加班的直接证据,比如加班申请单的保存、考勤表的留存。 2、证明加班的间接证据的搜集,比如录像、证人、出差时酒店、机票记录。 3、如果有其它证据证明单位有考勤制度,则将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推向单位。 在当代的社会,国有企业也应当跟其他企业一样,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说经过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延长加班时间,需要支付加班费用,具体的加班费用是按照不同的时间段来支付的。 一、时效问题不能混同于劳动者对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对加班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在双方发生争议前两年内的加班事实,劳动者负有举证责任;对争议发生之前超过两年的加班事实,劳动者也负有举证责任。劳动者尽到法律所要求的举证义务,其加班工资的主张就应得到支持。 在考勤记录、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证人证言、工作记录、用人单位的陈述等证据都可以用来证明加班事实是否存在,其证明力是否充分,并不受所谓用人单位工资凭证保存期2年之限。例如,劳动者主张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第3年的加班工资,提供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者工资)、考勤记录(载有加班的记录)、工资单或银行收入记录(载明的工资收入未超过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再加上同事的证人证言,以及同期的有关加班事实的工作记录等等。以时效为由一概否定其加班的事实,显然与法相悖,也与情理不符。 二、最新加班费申请报告怎么写 职工加班费申请报告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称呼,即接受此报告的部门人员或领导; 2、职工在何时何地因何原因有加班的事实; 3、参与加班的相关人员; 4、具体的加班时间; 5、加班工作的完成情况; 6、加班费用的明细; 7、申请人的姓名与日期。 加班费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费; 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又不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费; 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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