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姐姐有抚养弟妹的义务吗?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姐姐有义务抚养弟妹。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时,成年且具监护能力的姐姐需抚养弟弟妹妹。同时,姐姐需扶养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姐姐,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分析 民法典姐姐有义务抚养弟妹。在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时候,成年且具有监护能力的姐姐有义务抚养弟弟和妹妹。同时,由姐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姐姐,有扶养的义务。 拓展延伸 姐姐是否有根据民法典承担抚养弟妹义务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姐姐在一定情况下确实承担着抚养弟妹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33条的规定,亲属之间应当相互帮助、支持,并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而在民法典第36条中明确规定,兄弟姐妹之间应当互相帮助、关心,特别是在父母无力履行抚养义务或者父母去世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应当共同承担抚养义务。因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姐姐确实有根据法律承担抚养弟妹的义务,这是一种法律责任,需要姐姐履行。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法律的解释和具体的案件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结语 姐姐有义务抚养弟妹,尤其在父母去世或无监护能力时。根据我国民法典,成年且具备监护能力的姐姐应承担抚养义务,并对由其抚养长大、有负担能力的弟妹负有扶养责任。这是一项法律义务,需要姐姐履行。民法典强调亲属间的互助与支持,尤其在父母无力履行抚养义务或离世的情况下,兄弟姐妹应共同承担抚养责任。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解释和案件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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