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资扩股,未经股东会同意,能否成为公司股东? |
释义 | 不能,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四十三条的规定,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吸纳新股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属于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且必须经代表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过,原股东亦有优先认购权。在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成立的情况下,若投资人要成为该公司的新股东,其可以通过股权受让或公司增资扩股的方式完成。所以,投资人想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成为公司的新股东,应当规范出资流程,必须要有股东会作出的相关决议,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否则的话,即使投资人出资后已经实际享有部分股东权利的也可能难以成为公司股东。当公司发展壮大时,其他股东会阻止投资人成为公司股东,当公司经营败落时,投资人亦可以要求退还出资,致使双方的合法权益均处于不确定的状态。风险提示:增资扩股所需要注意的事项,货币资金出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开立银行临时账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账单原件。 公司增资需要全部股东同意吗? 如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转让股份,法律效力怎么样? 转让有效,实际出资人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则转让有效。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被转让而遭受的损失。风险提示:对于隐名股东来讲,名义股东因工商登记而拥有股权的所有权外观,容易出现其股权被持有人无权处分的风险,所以一般情况下避免采用股权代持;确有必要股权代持的,隐名股东需要对名义股东的权利进行必要的限制,比如在代持协议中增加持有人无权处分时的责任承担,防止其股权被无权处分,并由第三人善意取得。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吗? 可以,但必须全体一致书面同意。根据法律规定,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对表决事项,如果不召开股东会,由全体股东书面一致同意,该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要区分具体的情形:一,表决事项是属于股东会职权的内容的,则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对表决事项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会议,直接在表决事项上签字,该决议即有效。但是,如果有任何一个股东对表决事项有异议的,则必须召开股东会表决。二,表决事项不属于股东会行使职权的内容的,即使全体股东对表决事项一致表示同意的,也不能直接在表决事项上签字,必须召开股东会会议进行表决。风险提示: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表决事项,全体股东书面一致同意,可以不召开股东会吗? 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对表决事项,如果不召开股东会,由全体股东书面一致同意,该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要区分具体的情形:一,表决事项是属于股东会职权的内容的,则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对表决事项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会议,直接在表决事项上签字,该决议即有效。但是,如果有任何一个股东对表决事项有异议的,则必须召开股东会表决。二,表决事项不属于股东会行使职权的内容的,即使全体股东对表决事项一致表示同意的,也不能直接在表决事项上签字,必须召开股东会会议进行表决。 哪些情形的投资人,不得成为保险公司的股东? 投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保险公司的股东:(一)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应当在保险领域受到相应惩戒;(二)股权结构不清晰或者存在权属纠纷;(三)曾经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保险公司股权;(四)曾经投资保险业,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的行为;(五)曾经投资保险业,对保险公司经营失败负有重大责任未逾三年;(六)曾经投资保险业,对保险公司重大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七)曾经投资保险业,拒不配合中国保监会监督检查。风险提示:投资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保险公司股权:(一)发起设立保险公司;(二)认购保险公司发行的非上市股权;(三)以协议方式受让其他股东所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四)以竞价方式取得其他股东公开转让的保险公司股权;(五)从股票市场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权;(六)购买保险公司可转换债券,在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下,取得保险公司股权;(七)作为保险公司股权的质权人,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取得保险公司股权;(八)参与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风险处置取得股权;(九)通过行政划拨取得保险公司股权;(十)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