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仓储合同中需要包括哪些主要条款呢 |
释义 | 仓储合同中需要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保管人和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3、储存场所、储存期限和仓储费;4、违约责任等。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四)储存场所;(五)储存期限;(六)仓储费;(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四)储存场所;(五)储存期限;(六)仓储费;(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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