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不公如何处理? |
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不合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共同财产受隐藏、转移等行为影响可再次分割。个人财产不分割,股权根据情况分析,持股方离婚时需给予经济补偿,离职不到半年的股票不可分割。 法律分析 一、离婚财产分割不合理怎么办 1、如果协议离婚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协议存在法律规定的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哪些财产离婚后可以不被分割 1、一般来讲,夫妻离婚的时候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部分是不能进行分割的,能够分割的仅仅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不过,对于股权的话,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分析; 2、夫妻离婚时,一方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即离婚时不得将所持有的股份分割给另一方,只能给与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1)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所持有的股票是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尚未满一年的”; (2)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尚未满一年的”; (3)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者双方属于“持股一方作为发起人持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尚未满一年的”; (4)夫妻离婚时,一方或者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是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情性的,”所分割的股份不能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5)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到半年的,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不能分割。 结语 合理的离婚财产分割对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至关重要。如果在协议离婚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特殊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变更或撤销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时可以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一般不会被分割,但对于股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一方是公司的发起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离婚时不能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只能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分割比例会根据持股时间和职位等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