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热射病工伤赔偿标准 |
释义 | 热射病的工伤赔偿标准具体以下费用的总和: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和住院费等。证明医疗费的证据主要有: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门诊收据、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书。 2、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3、交通食宿费;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4、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等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5、生活护理费;评定伤残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6、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乘以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乘以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乘以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乘以75% (5)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乘以70% (6)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乘以60% 以上四级伤残津贴按月发放。 7、中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死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死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劳动能力鉴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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