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进出口经营权的资格条件
释义
    进出口经营权的资格条件:1、企业必须是法人。2、已注册并按法规进行纳税,并通过年度纳税检查。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过去三年内没有被撤销过对外贸易经营许可证。4、外贸流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人民币,生产企业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法律分析
    进出口经营权的资格条件:
    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税务年检并通过年检。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注册资本外贸流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生产企业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法律依据
    《对外贸易法》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该内容由 刘俊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0: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