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下可以终止法律援助? |
释义 | 可以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等。 一、法律援助的律师好吗,法律援助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律师是律所的专职律师,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素养和能力。法律援助的范围是:特定案件,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刑事诉讼中存在特定情形的;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二、劳动仲裁会有法律援助吗 劳动仲裁会有法律援助。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律师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 三、怎么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1、根据司法部和其他一些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民要想获得法律援助,须向诉讼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或公证事务的住所地、事实发生地或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司法局)提出申请。 2、申请时须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同时递交证明本人身份、经济困难(即低于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享有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 3、此外,有关公益福利组织或者政府公益项目需要法律援助的,可以申请减费的法律服务。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亲自实施的法律行为外,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如实陈述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提供的材料要具有证据效力。申请人(受援人)以欺骗方式获得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取消其受援资格,并责令其支付已获得服务的全部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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