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协议与赠与的区别 -婚姻财产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当事人不同。前者的当事人是夫妻双方,后者的当事人是夫妻一方。 (2)内容不同。前者的内容可以是夫妻双方对婚前或婚后的所得所有或部分财产做出约定,后者仅是对夫妻一方赠与的财产做出意思表示。 (3)结果不同。前者夫妻任何一方均可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继续履行,后者如果受赠方要求继续履行的,赠与方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也就是说婚内签订的协议如果只有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没有涉及其他有关双方婚前或者婚后财产你的约定,同时协议仅有一方签字,不应认定为婚内财产协议,而因认定为赠与协议。对于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应当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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