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想必大家都知道,每个人都是单独的个体,换而言之,在不受法律约束的前提下,每个人都享有独一无二的人身自由权。 想必大家都知道,每个人都是单独的个体,换而言之,在不受法律约束的前提下,每个人都享有独一无二的人身自由权。该权利是公民享有的基本合法权益之一,一旦遭受他人或者单位集体侵犯是涉嫌违法的,并且还要支付与之对应的赔偿。说了这么多,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一般来说,侵犯人身自由权分为两大类:侵害身体自由权与侵害精神自由权。 侵害身体自由权一般认为包括以下四种: 1、非法限制、拘禁公民身体。 2、利用被害人自身的羞耻、恐怖的观念,妨害其行动,也为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违法行为。例如夺去入浴妇女的衣服,使其无法行动。 3、妨害公路通行。对于公路的一般使用为一种自由,不法加以妨害,即属自由的侵害,为非法行为。 4、侵害通信自由。通信为公民传达意思的手段,系公民身体自由即行为自由的范畴。 而侵害精神自由权则大体包括以下两种违法行为: 1、欺诈胁迫 欺诈是故意以使他人陷入错误为目的的行为;胁迫是故意以不当的目的和手段预告风险而使人产生恐怖的行为。欺诈和胁迫,均妨碍、干涉、限制公民正当的思维,使其陷入错误的观念,应为侵害自由权的违法行为。 2、虚伪报告及恶意推荐 在一般情况下,对于因劝告、通知、介绍等所发生损害,不能认定为是侵害自由权的违法行为。但是,如果故意使人陷入错误而进行虚伪报告或恶意推荐者,是对精神自由权的侵害,为违法行为。 以上就是律师带来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联系律师。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