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1、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2、护理依赖等级鉴定;3、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4.、配置辅助器具确认;5、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确认;6、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7、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 员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公司、工伤员工或近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鉴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和相关医学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对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省劳动鉴定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决定不受理的,应说明原因。2、工伤申报人应提供工伤申报材料、工伤证明资料、诊疗工伤的医疗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工伤申报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取证。3、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组织专家组或委托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伤残等级和生活护理依赖等级鉴定。4、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审查材料及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汇总提交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审定,并在15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最终结论。5、填写《职工伤残程度(等级)鉴定表》和《职工伤残生活依赖程度(等级)鉴定表》,将劳动能力鉴定意见书面通知申报人。 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1、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通知书;2、伤病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照片;3、伤病职工完整连续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等材料;4、《工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5、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职工之间直系亲属的有效证明;6、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需要的其他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时间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由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第二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不能再要求重新鉴定。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患职业病的职工经市卫生防疫部门作出诊断证明后,企业应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人员鉴定表(一式三份),向所在地的医务劳动鉴定机构申报鉴定,并持工伤事故报告书和有关材料或持职业病防治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进行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等级及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该内容由 何丽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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